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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商品房预售合同加印“已备案”防风险标识

发布时间: 2015-07-03 15:14:26

来源: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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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邢台楼盘电(记者卢玉辉)近日,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升级了市区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备案系统,此后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约购买期房时,将会拿到首页右上角有“已备案”字样并带有防伪码的蓝色机打《商品房买卖合同》。此举目的在于方便群众直观判别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备案,有效防范“一房二卖”,此举在全国属首创。

据悉,根据国家规定,购房人和开发企业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须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备案后,可有效防范“一房二卖”,确保房款纳入监管账户,专款用于工程建设。

该项举措实行前,邢台市民拿到正规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还需专门到邢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登录邢台房管局网站查询,才能确定开发企业是否已登记备案。为方便群众可以快速判别合同是否已备案,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在原有设定防伪码的基础上,通过升级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利用系统监控开发企业售房签约终端,对已签约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加印“已备案”字样,使购房群众在拿到合同时就可直接判别合同是否备案。

在今年6月后,邢台市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是蓝色机打的,并且首页右上角带有防伪码和“已备案”字样,才能保障房屋买卖交易的合法性和唯一性。如缺少任意一种,表明开发企业没有履行购房款监管和合同备案的义务,可能会产生购房风险。

责任编辑: zhangyun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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